各学院、中心:
寒假将至,请各单位积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,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意识,遵循“谁使用,谁负责;谁主管,谁负责”原则,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、易燃易爆物品、有毒有害物品、高压容器、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。
二、放假前,请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自查,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除整改统计表(见附件1),于1月15日(本周五)前提交明德楼116室。同时,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1月21日前,组织专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抽查。
三、放假期间,请各单位将不再使用的仪器设备电源、水源及通风设施予以关闭;寒假仍需使用的,应结合工作实际,排定值班表,明确值班职责,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,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,发现情况及时报告、妥善处置。
四、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废液存放管理,做到废液标识清晰、分类封存、集中存放,严禁私自倾倒下水道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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