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中心):
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日常管理,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时值冬季,为预防和遏制火灾等事故发生,请各教学实验室于11月13日之前,针对本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对重点部位和用火、用电、用油、用气等危险源,特别是对电线电路等基础设施老化情况进行自查,对自查出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消除。学校将于11月15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实验室进行安全集中检查。
二、为打造整洁、明亮、文化氛围浓厚的实验教学环境,请各实验室定期打扫、整理实验室,确保走廊通道、实验场地、实验仪器的干净、整洁。对于消防应急指示灯、走廊照明等设施有故障的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维修申请。
三、请各教学实验室按照“工程教育认证相关要求”(见附件1),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,强化规范管理,做好安全管理制度、学生守则、操作规程等制度上墙工作。
四、期中考试期间,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,排定实验室值班表,明确值班职责,做好值班记录,发现情况及时报告、妥善处置。
五、为保证实验教学工作正常开展,各实验教师在实验课程开课前,应提前检测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,对无法正常运行的实验仪器设备,应及时提交维修申请。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19年1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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