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 处长职责
1.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。
2.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人事、经费管理。
3.负责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。
4.分管资产管理科。
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◆ 副处长职责
1.协助处长分管综合科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科。
2.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及管理,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。
3.负责校内经营性门面的管理工作。
4.负责档案管理工作。